为落实《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辖区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现将《解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及主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58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9〕59号)精神,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焦改提办〔2020〕20号)和《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焦建〔2020〕55号)文件要求,促进“十四五”时期解放区老旧小区的进一步改善提质,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快补齐短板,着眼长远、统筹规划,起草本工作规划。
二、拟确立的主要规划目标
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常态,以基本民生需求为中心,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治管并举的方式进行。通过三年时间(2021-2023年),完成全区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达到“路平、灯明、水畅、楼美、园绿、安全、规范、有序”的标准,实现“自治管理好、平安法治好、环境卫生好、文明和谐好”的目标,并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实现老旧小区“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按照“民生为先、补短为主”和“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符合条件老旧小区的改造提质时序,谋划好十四五期间年度工作任务:2021年改造提升老旧小区71个;2022年改造提升老旧小区65个;2023年改造提升老旧小区49个。
三、征求意见情况
解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拟定的各年度任务目标,均已征求各街道办事处意见,并由街道办事处拟定任务计划后汇总形成。同时,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参与各方无重大分歧意见。
解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7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