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解放区2023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
2023-11-23 | 查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切实加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美丽解放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要求,以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为主线,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人居环境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强化要素保障、实施目标考核,集中攻克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解放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土壤: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2023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地下水:“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农业农村: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业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含改厕)达到91%。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稳步提升,农膜回收率达到8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1.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根据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清单,对需要开展整治的,年底前完成整治。(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2.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依据市级建立的新污染物污染环境防治机制,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为重点,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治理。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以高关注、高产(用)量的新污染物为重点,开展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筛查,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扎实做好国际公约管控化学物质调查统计。(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区发改委、科工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3.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三个能力”,推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动态更新涉危险废物企业“四个清单”,有序推进固废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区发改委、解放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卫健委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4.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于6月底前联合出台重点建设用地联合监管文件并落实,确保每半年一次的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中,不出现需整改的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以下简称“一住两公”)纳入详细规划和供地管理的地块应在供地(土地划拔、出让)前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生态环境部门共享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落实情况,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安全利用率核算;自然资源与规划及时共享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年度供地计划,并依法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鼓励采取“净土收储”“净土供应”或“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等模式。(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解放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5.强化“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环境风险防控。以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沿线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问题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区发改委、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6.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每半年一次的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中,不出现需整改的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以下简称“一住两公”)纳入详细规划和供地管理的地块应在供地(土地划拔、出让)前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生态环境部门共享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落实情况,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安全利用率核算;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共享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年度供地计划,并依法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鼓励采取“净土收储”“净土供应”或“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等模式。(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放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7.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管控。利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和注销、撤销排污许可企业信息,将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纳入监管。推进纳入全省优先监管地块清单中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污染扩散风险的,开展环境监测,农药、化工等重点行业地块依法落实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放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8.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管理。以企业用地调查确定的潜在高风险地块,且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检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选择布点采样、检测分析中任一环节或全部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做好过程质量控制。(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解放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二)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9.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以解放区峰林水厂(“十四五”国家地下水饮用水源考核点位)为重点,实施地下水质量达标或保持方案,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点位周边污染源排查,建立风险台账,落实水质达标或保持措施。以加油站、地下水饮用水源点位等为重点,强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排查和管控。(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解放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商务局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三)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

  10.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构建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公众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坚持因地制宜,优先整治“一区两带九组团”等重点区域,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审慎建设集中式处理设施,推进污水处理与改厕有效衔接,鼓励污水资源化利用。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水质监测。积极总结污水治理典型技术模式。(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务公司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11.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衔接,实现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村庄环境整治,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新增整治村庄达到生活污水治理率60%、黑臭水体整治率8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80%三项标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按照“区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抽查”程序,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做到“整治一个(批)、验收一个(批)”。(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委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12.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主导+市场化部门运营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职能部门督导”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持续推进常态化提质运行。加强日常巡检,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黑臭水体沿岸随意倾倒、填埋垃圾行为。(区住建局、环卫中心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1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与利用。积极探索推广“二次四分法”等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辖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环卫中心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14.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争创化肥减量增效施肥示范区,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机具。积极推广缓释肥、水溶肥、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大力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在黄河流域、南水北调总干渠沿线推广新农药、新药械等绿色防控技术,提高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全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达到52%以上,三大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发展改革委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15.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置。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管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区场监管,禁止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大力支持生物基产业发展,推广环境友好型生物可降解地膜。贯彻国家和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规定,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体系和长效机制,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落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责任。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因地制宜提升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能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16.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畜禽粪肥合理施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发展改革委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17.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制度,结合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台账管理。协助开展氨气排放控制试点,协同推进氨气等恶臭气体减排。严查投诉举报线索,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18.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数据统计。配合市直部门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年度统计评估制度,推进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建设,摸清农业面源污染底数。区统计部门准确统计农药化肥使用量数据,农业农村部门调查评估农业生产农药化肥使用情况,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数据收集整理与审核校验,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时报送至区攻坚办。(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四)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19.完善环境监测机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完善规范自行监测及周边监测工作,确保发挥应有作用,保障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安全。强化土壤、地下水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解放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20.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强化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等。(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解放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分解任务。区直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依据分工,细化、量化牵头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制度创新。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出台激励政策,研究建立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探索推出一批急用急需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强受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重点建设用地管理等政策研究,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各类设施一体化运行管护。

  (三)实施目标考核。对照《焦作市2023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及月通报结果,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进行通报批评,适时召开推进会、现场会或经验推广会,不定期开展现场调研、专项帮服,指导推进工作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