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2022-08-05 | 查看: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解放区针对2022413日前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37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工作,现就清理工作相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答:一是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和《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焦法政办〔20229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区政府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需要;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二、此次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一是明确清理的责任分工。在清理工作中坚持“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责任分工,组织区政府各部门按要求开展清理工作,征集了清理意见。二是严格清理工作标准。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处理原则,即明确哪些情形下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宣告失效、宣告废止、予以修改或继续有效。三是规范清理工作流程。为确保清理结果合法有效,清理专班初审后,再次征求各起草部门的意见,同时对分歧较大的清理意见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在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基础上,最后进行了法制审查。

  三、针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答:对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部分文件已超过适用期,或者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已被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宣布废止等情形的,建议宣布废止;无上述情形的,建议保留。

  四、此次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是什么?

  答:经202271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25件,废止12件,并印发《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凡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关链接:

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解政〔2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