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解放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8月1日 |
标 题 | 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解政〔2022〕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5日 |
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发展环境,区政府对2022年4月13日前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37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22年7月1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25件、废止1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凡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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