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2月18日在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解放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同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解放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5190件,审执结4396件,同比分别上升33.15%和29.94%,收案数首次突破五千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97件,判处犯罪分子371人;审结民商事案件2882件,诉讼标的金额10.29亿元;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9件;执结案件1126件。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辖区发展
主动服务经济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围绕全区“四区联建、转型攻坚、创新争先、全面提升”战略部署,出台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10条意见和实施方案,主动对接十大产业,定点联系、定向服务,集中走访企业23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16件,提出建议46条,帮助企业稳增长、调结构、谋发展。密切关注企业融资、公司破产等纠纷,先后受理了焦作市减速机厂、亿万饭店、焦作市红太阳家具有限公司等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并已妥善审结焦作市减速机厂破产案件,协助政府做好人员安置、债权债务清理等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办结涉金融机构贷款案件148件,结案标的1.61亿元,有效盘活信贷资金,推动经济良性运转;依法严厉惩治破坏生产秩序、非法经营等犯罪,为我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依法审理刑事案件,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性犯罪,审结案件24件,判处犯罪分子31人;重拳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案件143件,判处犯罪分子187人;依法严厉惩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醉酒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案件79件,判处犯罪分子79人;依法妥善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件,涉案金额8.4亿元,涉案投资群众5726人,审结7件,为2000余名投资群众挽回损失150余万元;坚决惩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理案件11件,涉案人数16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大力促进社会和谐。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34件,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注重平等保护,审结买卖、物流等合同纠纷案件111件,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公平竞争;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74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82件、医患纠纷案件32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和医患关系的建立;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85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结建设工程合同、房屋买卖租赁合同案件279件,规范建筑、房屋交易市场秩序;审结物业纠纷、相邻关系案件172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和我区“美丽楼院”建设。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着力推动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和异地管辖制度,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全年受理行政案件同比增幅155%;支持依法行政,依法审慎审理因非访被治安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件18件,规范和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有效地维护了辖区正常的信访秩序;加强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力度,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全年协调化解行政诉讼案件23件;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向社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公布典型案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数量大幅提高,出庭率达到13%,位于全市法院前列。
加强创新执行工作,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继续推进以执行信息网络查控、快速反应为主要内容的执行指挥中心联动平台建设,全年利用信息平台查询18915次,查询金额8433万元,有效地增强了采取执行措施的针对性;开展第四次“雷霆行动”集中执行会战,集中攻坚涉执疑难案件19件(次)。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商业中心显示屏和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晒老赖”,将“老赖”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使其在出入境、高消费、招投标等方面“网上有名、脚下无路”;联合检察、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专项活动,罚款1人、司法拘留15人、移送立案侦查3人、已追究刑事责任1人。
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
围绕便民利民提升服务实效。高效开展立案登记工作。自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8个月内,登记立案3020件,同比增长50.09%,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9%,对少数因诉讼材料不齐全未当场登记的,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不让群众往返奔波,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继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置诉讼须知、开庭信息、案件查询等诉讼服务板块,充分运用“互联网+诉讼服务”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指尖化”服务。针对“担保难”问题,创新财产保全制度,引入保险行业开展诉讼担保,切实为当事人分忧解难。
围绕基层矛盾加强多元化解。不断深化巡回审判、多元矛盾化解、普法教育“三位一体”的基层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机关等组织的联系和对接,与22个区直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和行业调解组织对接成立9个诉前调解点、33个调解站,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的有效前移和诉前矛盾纠纷的有效分流,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一年来,纳入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421件、社会法庭调解案件369件、保险行业调解案件29件,共成功化解各类纠纷247件;开展巡回审判26场,旁听群众1000余人,现场化解纠纷20余件(次)。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畅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逐步增强。
围绕弱势群体加强法律保护。连续七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活动,针对“三留守”、“农民工”案件和老、弱、病、残群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赔偿费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立案、优先审理、当场调处、快速执行。全年审理上述案件113件480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以法律讲堂、模拟法庭等形式,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全年开展各类送法进校园活动4次,受益师生1500余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发布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白皮书、建立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社会观护员制度、定期回访帮教,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围绕权利保障畅通信访、救济渠道。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建立“阳光接访”机制,坚持党组成员轮流接访,公布接访领导姓名、职务,利用领导效应有效缓解对抗情绪;重视初信、初访,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努力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采取远程接访、信访听证等灵活方式化解信访案件,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945人、办结信访案件76件、召开信访听证5次、化解信访积案6件、审查申诉案件11件。坚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发放信访、执行救助资金55.7万元,减、缓、免收诉讼费54.4万元,确保帮扶救助到位。建立“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在官方微博、微信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做好正面舆论宣传报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或信访问题,全年回复舆情22条。
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提升司法水平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继续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大力开展庭审直播活动,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需求,全年庭审直播196件,直播数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坚持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常态化,全年公布裁判文书4854份;建立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互动平台,三微粉丝量突破5.6万人,发布法院信息1212条;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防止暗箱操作,杜绝司法腐败,网拍挂网量成倍增加,成交金额500余万元;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先后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法院工作和审判动态,搭建了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新桥梁。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加强审判团队建设,细化新型合议庭工作流程和分工,建立专业送达保全小组,有效提高办案效率;改革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将13项法律文书的签发权下放至主审法官,同时明确了由院长或主管院长签发的文书类型,实现了“监督与放权”并重;建立审判委员会案件先行过滤机制,设立案件讨论专业小组,有效减少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促使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能定位更加合理,进一步贴近了“由审理者裁判”的目标;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办案责任制,明确了主审法官、合议庭责任,进一步实现了“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
健全案件办理机制。按照“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思路,实行繁简分流,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年适用该机制审结刑事案件52件,庭审时间均控制在10分钟以内,服判息诉率达到100%。该经验做法在全市法院轻刑快审工作推进会上得到推广。扩大民商事案件速裁范围,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185件,平均结案时间29天,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建立审判质量闭合管理机制,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做到逢案必评,查后归档;大力推行院长带头办案,要求院领导办大案、办难案,全年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52件、审结47件,营造了抓“主业”、办好案的良好氛围。
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力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扎实开展专题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围绕“三严三实”,紧贴工作实际,抓住“关键少数”,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2个方面43条,制定整改措施16项,认真剖析整改。开展“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发挥价值观对司法的引领作用。开展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整顿活动,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着眼法院长远建设,狠抓问题整改。坚持院领导总值班巡查制度,强化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全年下发督察通报27期,严肃查处“慵懒散乱”等问题。
强化岗位风险防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开展“一把手”上党课、党风廉政教育月、观看廉政警示片等活动,增强干警纪律意识、廉政意识。落实“两个责任”,筑牢反腐根基。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告知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利用微信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政文化和廉政提醒短信;针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中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完善一岗双责、谈话提醒、述廉评议等制度;实施“一案双查”,全年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投诉18件,对投诉线索逐条核实查办。经调查核实,对4名干警给予组织处理。
拓宽教育培训形式,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培训,提升知识储备,通过法官学院培训、网络视频培训等方式,及时组织法官学习新法律、新规定;强化交流,促进经验传承,以法官导师为主导,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相互探讨,互为借鉴;强化评议,精练审判技能,实行庭审观摩制度,邀请上级法院或组织法官旁听庭审24次,对合议庭的庭审能力全面评议、及时反馈,以此促进庭审规范、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加强机关党建,实现融合发展。构建“五抓五用”党建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贯穿到法院工作各个领域,实行党的组织全覆盖,确保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注重发挥文化软实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创新文化载体,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引导、激励功能,着力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和人文素养,营造良好的司法文化氛围。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一年来,区法院坚持整体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民事审判工作的专项视察,虚心接受监督评议;依法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37名;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积极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做到条条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化解矛盾18次,现场监督强制执行12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重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官,全院部门和个人先后获得省级记功和表彰9项,市、区级记功和表彰14项;涌现出了10名年结案150件以上的法官和3名年结案突破200件的法官。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不足:办案质效、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和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有待加强;案件增加的趋势仍在持续,处理的难度仍在加大,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处理信访案件的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债务人规避执行现象较多,执行难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以锲而不舍的决心和毅力,直面正视,认真解决,并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和帮助。
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承担着更加艰巨的责任和使命。为此,2016年区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部署,围绕全区“四区联建、转型攻坚、创新争先、全面提升”的工作部署,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执法办案为核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处理企业融资、兼并重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助推我区经济转型攻坚。积极推动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司法为民为核心,回应群众关切期盼。巩固深化农民工讨薪、打击“坑农害农”等涉农案件专项活动成果,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络查控、公开曝光以及刑事打击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以司法改革为核心,促进审判公正高效。完善司法责任制,科学划分内部办案权限,改进院、庭长监督指导方式,确保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审判团队考评制度,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变化,确保法院队伍人心稳定、工作秩序井然有序。
以从严治院为核心,建设清正廉洁法官队伍。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司法作风的长效机制建设,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司法作风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点围绕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司法事业健康发展。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和区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区委和政法委汇报工作,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向区委看齐,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评议、审议法院工作,及时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勇于担当的精神、科学精细的管理,发扬成绩、解决问题、改进不足,为实现我区“奋力走在全省城区前列”、为实现“实力解放、活力解放、绿色解放、和谐解放和美丽解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
部分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非诉执行案件(见正文第1页第17行):行政机关做出具体
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
执行指挥中心(见正文第4页第1行):指在法院内部及法院与协助执行单位之间建立的以信息化执行联动机制为核心的执行指挥系统。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可以实现执行信息共享,相互协助查询和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该系统还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流程管理等功能。
“雷霆行动”(见正文第4页第3行):即“雷霆行动”集中执行会战活动,区法院从2015年6月起,抽调全院业务骨干充实执行力量,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集中执行会战,多措并举,清理执行积案、难案,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社会观护员制度(见正文第5页第16行):社会观护员由团委、妇联等单位推荐的社会热心人士,接受法院委托,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家事案件中,开展家庭访视、社会调查、提交观护报告、独立发表观护意见、协助调解、判后回访等工作,为法院裁量案件提供依据。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见正文第6页第19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是,合理界定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实现审判权的科学规范运行。
小额速裁程序(见正文第7页第12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河南高院确定我省进入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额为1.5万元以下。
“五抓五用”党建工作机制(见正文第8页第20行):“五抓”:一是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发展,一起抓;二是思想建党是灵魂,放在首位,着重抓;三是纪律作风为关键,持之以恒经常抓;四是廉政建设当重点,明确责任,层层抓;五是工作绩效作标尺,细化量化,人人抓。五用:一是用文化引领,内化于心;二是用制度规范,行止有度;三是用典型带动,赶有目标;四是用讲评推进,共同提高;五是用考核激励,能上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