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党的建设。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辖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民生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组织培训引导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辖区网格化指挥协调机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
(四)平安法治。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督、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活动。
(五)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行政机构6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事业机构4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领导分工
李 辉(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全面工作。
邱卫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行政全面工作。
周 伟(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负责街道党工委常务工作,协助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信访稳定、重要专项工作督促检查等工作。
臧 哲(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负责政法、统战、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楼盘、环境卫生、共青团等方面工作。
姬芳芳(纪工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
和大千(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民武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财源建设、营商环境、科技信息、工业发展、金融打非、统计、棚改等方面工作。
周 鑫(组织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党的建设、信息外宣、城建、防汛救灾等方面工作。
崔 垒(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负责城管(双违整治)、环保、社区建设(“美丽楼院”创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工作。
李珍妮(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卫生和健康、民政、残疾人事务、双拥共建、退役军人、组织人事编制、科普、文教体等方面工作。
四、办公地址
焦作市解放区普济路与林园路交叉口西南角
五、联系电话
0391—2624306
六、邮编
4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