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焦西街道机构限额为10个。设行政机构6个,事业单位4个。
(一)行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接区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机构编制、督察、审计等部门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街道党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接区纪委监委、组织(老干部)、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民族宗教、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工作。
3.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辖区管理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对接区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接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网信、公安、司法行政、应急、信访等部门工作。
5.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内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招商引资工作。对接区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
6.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对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政府办(国防动员)等部门工作。
(二)事业单位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街道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接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工作。
8.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统筹负责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场所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对接区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工作。
9.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社区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参与研究社区发展和管理的重大方案和措施,并协助实施。开展社区精神文明、社区文化教育、楼院建设和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建设工作,参与拟订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治理;协调社区、物业、业主等各方关系;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居民的服务事业。负责基层群众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对接区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
10.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基础性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对应区市场监管等部门。
二、领导分工
李 辉(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全面工作。
邱卫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行政全面工作。
周 伟(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负责街道党工委常务工作,协助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信访稳定、重要专项工作督促检查等工作。
臧 哲(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负责政法、统战、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楼盘、环境卫生、共青团等方面工作。
姬芳芳(纪工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
和大千(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民武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财源建设、营商环境、科技信息、工业发展、金融打非、统计、棚改等方面工作。
周 鑫(组织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党的建设、信息外宣、城建、防汛救灾等方面工作。
崔 垒(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城管(双违整治)、环保、社区建设(“美丽楼院”创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工作。
李珍妮(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卫生和健康、民政、残疾人事务、双拥共建、退役军人、组织人事编制、科普、文教体等方面工作。
三、办公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普济路与林园路交叉口西南角
四、联系电话:0391—2624306
五、邮 编:4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