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区政府相关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有关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
(六)负责承办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量化、分解、督促落实和年度考核工作。
(七)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的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值班和社情民意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一)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十二)承担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对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企业上市(挂牌);负责拟订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发展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五)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文秘综合股、经济股、社会事业股、信息股、文电后勤综合股、行政复议应诉股、人防股、金融工作股。
三、领导分工
王建军: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四、办公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大厦南街2号(机关办公楼四楼)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夏季:15:00—18:00)
六、联系电话
0391-292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