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解放区金融工作局机构职能信息
2022-05-19 | 查看:

  一、机构设置

  解放区金融工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3个股室,分别是综合股(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银行保险与资本市场股、金融稳定股。

  二、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联络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焦、驻区分支机构;引进区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解放区,推动区内金融机构“走出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促进全区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

  (四)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五)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关、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属地金融监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做好金融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建设,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八)配合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九)负责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的管理职责,协调指导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管理职责。

  (十)负责全区地方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

  焦作市解放区团结东街1号民生街道办事处四楼

  四、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391-2106672

  六、领导分工

  邓志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王琰琰(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综合股(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银行保险与资本市场股、金融稳定股

   磊(金融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分管综合股(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金融稳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