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解放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标 题 | 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解放区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管理的通知 | 实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解政文〔2023〕4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解放区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管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2021〕10号)、《中共解放区委办公室 解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解办〔2020〕28号)精神,结合我区农村实际,现就加强我区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的管理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清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的管理对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保障村民居住权利、提高村民建房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具体任务、严格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乡村振兴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的定义
1.翻建。指村民在原宅基地上对原住宅进行拆除,重新建造住宅。
2.改建。指村民在原宅基地上不拆除原住宅,对原住宅的局部或外部风貌进行改造。
(二)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的主体及条件
村民住宅翻建改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主体及条件:1.依据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认定的本村村民;2.住宅的户主或户主的合法继承人;3.地质条件符合建房条件;4.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内,且符合村庄规划等用途管制要求;5.取得宅基地证明或农村不动产权证书等证明文件;6.翻建住宅四界不得超过原宅基地地界。
(三)建立王褚、上白作、健康产业园区和村两级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管理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王褚、上白作、健康产业园区要成立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管理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纪工委书记、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和国土、规划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管理工作。各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2.设立审批窗口。王褚、上白作、健康产业园区设立审批窗口,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放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村民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申请进行联审联批。
(四)做好村民住宅翻建改建审批工作
1.申请。符合申请主体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住宅翻建改建申请,提交《解放区农村村民住宅翻建申请表》或《解放区农村村民住宅改建申请表》,以及《解放区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承诺书》。
2.审查。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将村民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在全村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王褚、上白作、健康产业园区。
3.审批。王褚、上白作、健康产业园区受理申请后,召集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放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联审联批,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审联批。联审联批通过的,出具《解放区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审批表》。根据《审批表》,由王褚、上白作、健康产业园区出具《解放区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批准书》。
(五)做好村民住宅管控工作
1.用途管控。村民住宅用于村民生活居住,未经村两委同意,王褚、上白作、健康产业园区批准,区农业农村局备案,村民不得改变住宅用途。
2.风貌管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农村建筑风貌管控的业务指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的农村自建住房设计图册基础上,结合我区风俗民情、文化传承、乡村旅游、居住习惯,编制村民住宅设计图册,无偿提供给村民使用。王褚、上白作、健康产业园区要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总体风貌定位,选择适宜的村民住宅设计图册,引导村民按照设计图册建设住宅。
(六)做好村民住宅翻建改建安全监管工作
1.质量和安全监管。王褚、上白作、健康产业园区要明确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对村民住宅翻建改建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管,也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外聘专业人员等形式,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或人员实施监管。
2.材料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筑材料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维护建材市场秩序,及时发布不合格建材信息。
3.各村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对村民违反本《通知》翻建改建住宅,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解办〔2020〕28号)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解放区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管理各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放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等形式,对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管理规定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对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和王褚、上白作、健康产业园区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使其正确理解政策,严格执行政策。
(三)严肃纪律,规范管理。王褚、上白作、健康产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审批、管控、监管、查处、拆除工作。对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以及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1.解放区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pdf
相关链接:《关于加强解放区农村村民住宅翻建改建管理的通知》(解政文〔2023〕45号)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