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16项,出动人员2500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400余次,检查企业1800余家,办理各类案件3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起,处罚金额2.3万元;办理移交公安案件1起。2022年共处理信访投诉140余件,全部办理完毕,及时回复、上报。
具体工作:
1.持续开展“散乱污动态清零”工作。今年共发现“散乱污”企业3家,其中2家经核查不属于散乱污企业,1家属取缔类,现已取缔完毕。
2.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10家加油站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调取视频监控等方式,对油气回收设施管理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3.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检查60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其中重点类1家,简化登记类23家,登记类36家,相关企业安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自行检测设备,在线监测数据联网报送正常,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未发现排污许可违法行为。
4.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涉危企业的危废暂存现场、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危废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建立问题清单,出台整改台帐,确保企业整改到位。
5.开展废弃厂房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辖区闲置厂院、关闭取缔“散乱污”企业旧址、彩钢瓦搭建集中区、破产闲置企业等,逐厂、逐院进行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对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上报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6.开展2022年度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辖区内2020年以来所有新建、改建(含技改)、扩建的建设项目258个,其中市批项目6个,县批项目36个,备案登记216个,无省批项目,本次检查未发现建设项目违法情况。
7.开展畜禽养殖行业执法检查。目前,我辖区共有畜禽养殖企业2家,均在上白作春林村,城龙养殖场(养猪)和张小奇养鸡场(蛋鸡),2家养殖场均有污染治理设施。
8.开展涉VOC行业企业专项检查。检查涉VOC排放企业40家,发现一般环境问题8家,已全部立整立改。并配合现场检查开展监督性监测,对标国家、地方标准,检查企业达标排放情况。
9.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单位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处置台账记录是否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场所是否规范,联单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是否稳定达标等情况。对发现的环境管理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10.开展砖瓦行业专项行动。对我区3家砖瓦行业进行检查(光阳建材、星科建材、烽泰制砖),现2家砖厂已不存在,1家瓦厂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11.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我区现有涉水企业3家,分别是:河南平原光电有限公司、焦作市三家村责任有限公司、河南科霖达菊珍饮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均有污水治理设施,其中焦作市三家村责任有限公司处于半停产状态,河南科霖达菊珍饮品有限公司自2015年7月停产至今。
12.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按照市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严格落实“一厂一策”管控措施,细化责任,抓好管控期间工作落实,确保监管“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
13.开展重点排污企业大检查,河南平原光电有限公司、铁路电缆厂等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偷排偷放、危废储存场所是否规范等,同时要求企业加强生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建立相应台账,保证正常运转,稳定达标排放。
14.开展一体化执法检查,对照一体化执法检查标准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全流程全要素进行全面执法检查。把企业存在的各类环保问题一次性发现到位、服务指导企业一次性整改到位、把企业违法行为一次性查处到位、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效能。
15.开展企业帮扶工作。先后对铁路电缆厂、神华重机等企业分析解决企业在绿色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并和企业负责人共同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协助企业解难题。
16.加强信访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有效举报140起,办结140起,办结回复率100%,未出现因处理不当而越级上访的现象。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