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河南省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焦作市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切实加强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解放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地下水管理条例》为主线,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落实溯源、断源、减排措施,实施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提升土壤环境管理水平,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途径,为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贯彻落实全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解放区峰林地下水国考区域点位水质满足省定目标要求,“双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重点污染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1.积极配合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下,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年底前,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基本完成基础信息采集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配合)
(二)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2.推动涉重金属企业绿色化发展。支持涉重金属企业提标改造,建立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全口径清单企业信息及生产状态。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活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持续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落实)
3.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三个能力”,推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迁建扩产项目建设。动态更新危险废物产生、自行利用、经营、监管“四个清单”,有序推进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铅酸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解放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落实)
(三)依法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4.深入落实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制度。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省级及本级预警监测结果,适时启动预警处置工作。全面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监测工作,农业农村部门2022年6月底前将预警监测结果纳入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台账,12月底前完成本级监测点位样品采集、检测和报告编制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落实)
5.巩固安全利用成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落实。结合作物品种、种植习惯和名特优农产品产业优势,因地施策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实施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巩固已实施安全利用措施成效,筛选适合我区不同区域的安全利用技术。(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落实)
(四)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6.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推动责任主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会同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解放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落实)
7.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数据共享机制,定期汇总整理共享数据。生态环境部门及时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信息,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相关信息等;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信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时共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解放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落实)
(五)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
8.实施地下水质量目标管理。以“十四五”国家地下水考核点位解放区峰林水厂为重点,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实施水质达标或保持措施,确保2022年年底,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解放分局、区水利局等参与,上白作街道办事处落实)
9.加强重点污染源风险管控。配合第三方有序推进废弃矿井封井回填工作,消除环境隐患。(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解放分局、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落实)
(六)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10.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将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纳入日常监管执法内容。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单位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内容。(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放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落实)
11.强化科技支撑及质量管理。配合市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基础研究。配合市局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和管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技术研究工作。鼓励社会选择从业水平高、评审通过率高的单位,推动从业单位提高水平和能力,持续开展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管理试点工作。(区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解放分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分解任务。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依据分工,细化、量化牵头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
(二)加强制度创新。鼓励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研究建立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探索推出一批急用急需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强建设用地源头管理等政策研究,创新监管手段,确保土壤安全利用。
(三)严格考核奖惩。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问题交办;按照市攻坚方案要求,定期调度各有关部门重点任务进展。对重点工作进展不力的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实施通报批评,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等方式,对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土壤、地下水业务科普,提高公众对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知,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解放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