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解放区民政局机构信息公开
2020-03-20 | 查看: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名称:焦作市解放区民政局

 

  2、办公地址:焦作市建设中路236

 

  3、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1800

 

  4、办公电话:0391-2038955

      真:0391-2038955

  通讯地址:焦作市建设中路236

  邮政编码:454150

  二、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街道办事处及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负责乡镇以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辖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解放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