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发证。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与有危险品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
(6)工商营业执照(新设立单位应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表。
(8)安责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三、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政策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总局2012年第55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