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区属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解放区民政局依法对2024年12月31日前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024年6月30日前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
我局共收到区属社会组织年检报告139家。通过对年检材料的审核,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经多方面综合研判,确定年检合格单位88家、基本合格单位51家,具体2024年度区属社会组织年检结论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民非2024年度检查结果.pdf
附件2:社团2024年度检查结果.pdf
解放区民政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