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解放区统计局机构职能
2025-07-14 | 查看:

  一、机构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我区统计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负责拟订统计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检查、处理全区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配合统计局核算全国内生产总值。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人口、劳动工资、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劳动力、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备案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街道办事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指导全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并管理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区级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十)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解放区统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股专业股

  解放区统计二级机构:解放区经济社会调查队。

  三领导分工

  谢 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

  李晓洪(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调查队、法规和社会科工作

  范 娜(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商贸业、服务业工作。

  金 珂(区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分管综合股、业、能源、名录库管理工作。

  四办公地址

  焦作市解放区政府西配楼五楼办公室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2912700

  电子邮箱:jfqtj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