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我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状况,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4年版)等4个方案的通知》(豫疾控卫免函(2024)4号)有关安排,2024年10-12月,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我区城区饮用水进行了常规项目(放射性指标不要求)采样监测,监测范围覆盖全区。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所采水样的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消毒剂指标等36项常规指标进行了监测,共采集各类型水样13份,总合格率100%。
附件:焦作市解放区生活饮用水2024年第四季度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