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焦作市解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受理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91-211185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区解放中路团结西街
邮政编码:454000
电子邮箱:jfqtyjrswj@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机关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一)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二)公开内容。解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是指解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三)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解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相关法规政策、依国家规定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Jfq.gov.cn)查找所需信息。行政服务大厅、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本机关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解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填写后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邮箱申请。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发送至jfqtyjrswj@163.com
(二)申请的办理。
1、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监督保障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