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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电务北院1#、2#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补充)的公告
2024-01-31 | 查看:

编号:JF202400015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电务北院1#2#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补充)已经市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五十四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131日至2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焦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办公地址:山阳区焦东南路3188号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786276)或解放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解放区人民政府1楼,联系电话:2920062),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电务北院1#、2#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补充).pdf


 

解放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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