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卫生监督“蓝盾护航行动”的通知》(豫卫监督〔2023〕2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卫生健康发展大局,按照卫生健康等法律法规规定,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投诉举报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在全市开展以医疗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为重点的卫生监督“蓝盾护航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级各类机构依法执业和主体责任落实,助力健康焦作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健康体检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医疗美容机构、中医诊所等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医师行医、非法医疗美容、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使用针刺、埋线、发泡灸、中医微创类技术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技术方法的中医诊疗、出具虚假健康体检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乙类乙管”要求,以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和预防接种管理措施监督执法,严肃查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抗(抑)菌制剂消毒产品违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入开展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依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大型商超、宾馆住宿、健身游泳、饮用水供水单位等各类公共卫生管理相对人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处置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
(五)持续加大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采光照明、学校饮用水及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被行政处罚单位整改落实专项稽查。对2022年被行政处罚单位落实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明确被处罚单位主体责任,对没有如期完成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罚,督促认真整改,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提升依法执业和服务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3年3月)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体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节点,安排部署“蓝盾护航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4月至11月)
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根据行动内容依法开展专项监督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逐个建立案件台账,及时立案查处、逐个结案销号,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确保系列行动取得实效。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采取飞行检查方式,对各地蓝盾护航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典型案件查办情况加强督导。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由市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
各地要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梳理总结本地区蓝盾护航行动工作情况,对地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一批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维护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卫生监督“蓝盾护航行动”的责任意识。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好“蓝盾护航行动”,及时研究解决行动开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护航行动取得实效。市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挂牌督办。
(二)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传“蓝盾护航行动”进展和成效。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进行公示曝光,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对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违法违规乱象发挥震慑作用,扩大卫生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行医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当地检察机关。要加强分析研判,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业务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开展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