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解放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23日 |
标 题 | 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解政办〔2021〕38号文件的决定 | 实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解政〔2023〕1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3日 |
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解政办〔2021〕38号文件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解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26日印发的《解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解政办〔2021〕38号),因该文件印发前未被认定为规范性文件,缺少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经2023年9月1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文件予以废止。
2023年10月23日
相关链接:《关于废止解政办〔2021〕38号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