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2-10-24 | 查看:

发文机关

解放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81

标  题

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文字号

解政〔20228

发布日期

20221024

 

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健康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解放区政府办公室20211011日印发的《解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放区促进保险业发展的扶持奖励政策(试行)〉的通知》(解政办〔202146号)和2022329日印发的《解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放区促进保险业发展的扶持奖励政策〉的通知》(解政办〔202211号),因文件表述措辞不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经73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两个文件予以废止。

 

 

20228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