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创造良好经济和社会环境,发展税源经济,注重培植增加税源,为税源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和社区服务工作,拓宽服务领域,办理各项社区事务。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发展便民利民事业。协调、承办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工作。
4、推进政务信息化和社区信息化建设,开展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政务公开工作。
5、加强政务法制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工作。
7、进行城市管理,对辖区市容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8、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辖区防空、防火、防汛、防震、抢险救灾、居民动迁和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
9、负责做好双拥共建、优抚和残联等工作。
10、负责做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线等工作。
11、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公共卫生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加强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12、负责对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13、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职能
服务中心:下设劳动民政、综治中心、城建计生、户籍办理四个窗口。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文明的服务。
城建科:以城建卫生、绿化工作、武装工作、红十字工作为主。
计生办:以宣传落实计生政策为主。办理一、二胎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发放独生子女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对计生困难家庭进行救助。
综治办: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总体治安形势和动态,排查调查矛盾纠纷;推动、指导辖区各单位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办理上级交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其他工作事宜。
经济科: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负责辖区经济建设的协调与服务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做好招商引资和培植税源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水平,确保辖区食品安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商务局、发改委、统计局、企业发展服务局、科技局、老科协、安监局、消防大队、安委会、食品药品安委会、招商局、项目办、文化产业办等部门要求,按时上报有关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办:处理辖区居民上访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