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共解放区委解文〔2012〕49号文件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提名:
杨拥军同志任解放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昌军同志任解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汹江同志任解放区教育局局长;
詹自奎同志任解放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兴亚同志任解放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冯留军同志任解放区监察局局长;
冯宏伟同志任解放区民政局局长;
杨秋利同志任解放区司法局局长;
张瑞生同志任解放区财政局局长;
张继青同志任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 媛同志任解放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会来同志任解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全喜同志任解放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张丙新同志任解放区商务局局长;
郭海利同志任解放区卫生局局长;
和 毅同志任解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旭斌同志任解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国防同志任解放区审计局局长;
张平阳同志任解放区统计局局长;
樊 伟同志任解放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请审议
区长:原永宏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